由广东省侨联与广东国际华商会联合主办的全国侨联商会系统首届“华商杯”乒乓球联谊赛,定于2010年1月9—10日(星期六、日)在深圳举行。
侨青委将组团参加比赛,现诚挚邀请各位会员踊跃报名参加,有意者请于2009年12月25日前报名。
联系电话:020-38878003。
附:首届侨联商会系统“华商杯”乒乓球联谊赛比赛规则
2010年首届侨联商会系统
“华商杯”乒乓球联谊赛规则
一、主办单位:广东省侨联、广东省国际华商会
二、支持单位:中国侨商联合会、广东康绿宝有限公司、深圳罗湖乒乓球协会
三、比赛地点:深圳市经二路48号罗湖体育馆(罗沙路罗芳路口)
四、参加单位:全国各省侨联、华商会(侨商会)及特邀港、澳、台代表团
五、比赛项目与分组:
1.混合团体赛
2.男子单打
3.女子单打
4.领导组(侨联副主席以上各商会副会长以上及组委会特邀领导)
六、参赛资格
1. 运动员必须是商会的会员或侨联系统的干部职工,及特邀港、澳、台代表。
2. 比赛时要出示身份证及会员证、工作证
七、参加办法:
1. 团体赛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,运动员5人
(商会副会长或侨联副主席以上队员1名、男运动员3人、女运动员2人)。
2. 比赛抽签后不得更改运动员名单。
3.参赛队员必须身体健康,参赛中出现队员损伤由各参赛队负责,组委会协助处理。
八、竞赛办法:
1、根据报名情况团体赛及单打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比赛,各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;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及附加赛决出最终名次;
2、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《乒乓球竞赛规则(2000—2001)》。
3、团体赛采用混合团体比赛形式进行五场三胜。出场顺序为:第一场男子单打、第二场商会副会长或侨联副主席以上(男女均可)、第三场混合双打、第四场女子单打、第五场男子单打(运动员不兼场);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,每场采用五局三胜制。
4、各单项比赛,小组循环均采用三局二胜制,第二阶段采用五局三胜制。
5、本次比赛执行国际乒联关于“无遮挡发球”的规定。
6、本次比赛执行国际乒联关于“每场比赛双方各有一分钟暂停”的规定。
7、本次比赛均使用标准台和40毫米白色三星大球。
8、各队的服装必须统一、不允许穿白色运动服及背心。
9、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。
10、各参赛队伍来回路费自理,组委会提供比赛期间的食宿。
九、名次奖励:各项目与组别比赛分别录取前六名并给予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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